日前,我校就李加林教授等的“高密度全显像丝织技术”发明专利遭浙江易纺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克隆”一事请求专利保护,此案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记者于本月21日获悉,经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查实,浙江易纺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在宣传广告上做的其中两项实用新型的专利证书中的一项属于伪造。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已正式向浙江易纺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发出冒充专利行为处罚前告知书。我校李加林教授等研究开发的彩色丝织画技术,在1999年11月就申请了彩色织锦的国家发明专利,2002年获得过国家纺织界的最高奖——桑麻纺织技术一等奖。但不久前,我校却在浙江易纺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向外散发的宣传广告资料中,发现其推荐的本市某大学颜教授等发明的彩色丝绸织锦画专利,与我校的数码仿真彩色丝织画专利惊人的相似,就连宣传资料上关于产品介绍的文字也与李加林教授的发明介绍几乎一致,而且广告上的两张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证书号完全相同。于是我校便向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查询。经杭州市知识产权局联网查实,易纺公司对外宣传的一册专利号为0025948·X的彩色相经丝织工艺画专利,国家并没有授权,也没有颁发过这一类证书。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周局长告诉记者,浙江易纺数码纺织有限公司的证书号是一模一样的,这就存在问题了,因为国家发的专利证书,每个专利证书号都是唯一的,不可能是重复的。周局长表示,对这一伪造实用新型专利证的行为,他们将依法处罚。同时希望通过这一事例,引起大家的重视,要学法、懂法、守法,利用专利制度保护自己,发展自己,不要通过违法和不正当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