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浙江工人日报》(第3版)报道我校科技成果转化。
原文如下:
为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
近日,半岛平台向忠教授团队和浙江征予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紧锣密鼓地开展“海上风电平台海缆保护系统关键装置”的小试工作。
2022年7月,浙江征予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先用后转”获得了半岛平台相关专利成果的免费试用权。之后,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正式的转让协议,并进一步深化了产学研合作。
校企合作迅速“升温”的背后,不仅有“一拍即合”的技术需求,也有浙江省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的助力。特别是《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获批上市销售后,为“先用后转”机制上了一道“安全险”,进一步降低转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约和侵权风险。作为“先用后转”专用保险第一单,半岛平台和浙江征予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越发紧密。
转化“无忧” 以保险分摊风险
自2021年10月起,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以“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的模式推动高校院所面向山区26县和中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一年多以来,这项创新机制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企业欲试用专利而高校对前期“免费环节”心存顾虑该如何解决?企业试用成果后不愿“买单”但私下仍使用该项专利又该如何处理?
对此,浙江引入市场化机制来积极破题。作为“先用后转”专项保险产品的首发机构,太平科技保险推出的保险产品承担的责任范围覆盖了违约和侵权两项,以“企业投保、高校受益”的方式,降低高校成果持有方在“先用后转”中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
“去年9月份,我们就启动了‘先用后转’保险产品的开发,今年初已经通过银保监会备案,并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平台正式上线销售。之后我们会在这个‘1.0版本’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保险产品内容,进一步保障企业等成果受让方的权益。”据太平科技保险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这款保险产品具有“灵活性”特点,不仅保险周期灵活、可覆盖风险周期长,保额也分为三档,企业作为投保方可以根据需求自由选择投保额度。
“今年,浙江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鼓励各地使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补偿额可不低于企业实际投保费用的80%。”浙江省科技厅成果处负责人说,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政策+市场+金融”同向发力,让“先用后转”机制在全省“落地生根”,推动创新资源向中小微企业集聚,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也大幅提升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多跨协同 “全链条”保障权益
“平台参保—申请理赔—保险受理—勘察鉴定—先行赔付—信用推送”,这是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平台上构建的“先用后转”保险全链条保障机制。
据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款保险产品联动了知识产权和信用等部门。“在‘先用后转’过程中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保险公司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会联合启动调查程序,经鉴定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如果有涉及侵权或违反科研诚信等行为,相关调查结果会推送至省信用中心,并纳入信用档案。全链条的保障机制,既筑了‘防火墙’,也给双方都上了‘紧箍咒’。”
不仅仅是保险机制,浙江省还制订“先用后转”交易细则、编制制式协议合同、开发“安心屋”“供需荟”等应用场景……“合同规范+风险保障+技术支撑”,一套体系化的“先用后转”机制正逐渐成形。“配套机制越来越成熟,我们也更有意愿将创新成果投入‘先用后转’成果池。”向忠说。
据悉,浙江省首创的“先用后转”模式已得到科技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目前,浙江省科技厅拟制的《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全面推广实施方案》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先用后转’,以尽快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同时,我们也支持更多的金融保险机构加入‘先用后转’体系,提供多元化金融保险服务,持续完善‘先用后转’制度性保障体系,进一步降低成果转化交易成本和试错成本。可以说,距离我们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支付宝’的目标是越来越近了。”浙江省科技厅成果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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