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浙学位〔2014〕8号)文件,我校新增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实际,优化工程硕士结构和布局,我校将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调整为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
通过此次增列调整,我校新增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增列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进一步拓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渠道,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至此,学校共拥有工程硕士(含13个工程硕士领域)、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和翻译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