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根据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通知,现将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领域
2021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学、智慧农业、育种、生物技术、计算机与网络安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研究、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工程技术(机械工程、电子电器工程、化学工程)、气候变化、电子商务、数字经济、非通用语种、基础学科(物理、数学、化学)、设计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1年度资助项目数为10-15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5-15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1年度一次性拨付。原则上每所高校每年只有1个项目可以获得资助。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1年11月-2023年10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题报告。
三、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高校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高校。
2.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3.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四、限项规定
1.本年度每个中方高校限报2个课题。
2.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3.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六、其他说明
1.填写《半岛平台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3)连同外方合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sanguo@zstu.edu.cn;
2.校内申请2项及以上将由学校组织推荐排序,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账号登录系统申报;
3.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4.校内联系人:郭舒,电话:86843659。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