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办、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21年7月27日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1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A03-21-002 |
靳兴胡 |
男 |
1991.04 |
澳门大学/数学 |
研究生/博士 |
/ |
2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A03-21-006 |
何华玲 |
女 |
1990.10 |
天津大学/应用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A03-21-011 |
安百钢 |
男 |
1973.05 |
天津大学/应用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教授 |
4 |
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
A03-21-036 |
兰正江 |
男 |
1993.01 |
上海大学/艺术学理论 |
研究生/博士 |
/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A03-21-046 |
申婷 |
女 |
1992.08 |
南京大学/哲学 |
研究生/博士 |
/ |
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2021年9月15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