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6843818;如发现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向纪委办、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86843028。
2021年9月16日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
A03-21-011 |
刘可 |
男 |
1990.06 |
东华大学/材料学 |
研究生/博士 |
/ |
2 |
建筑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
A03-21-021 |
彭明清 |
男 |
1992.03 |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 |
3 |
经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
A03-21-031 |
郑晔 |
男 |
1989.08 |
浙江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研究生/博士 |
/ |
4 |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
A03-21-036 |
崔咏莹 |
女 |
1993.11 |
韩国檀国大学/艺术学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 |
5 |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
A03-21-036 |
林诺 |
女 |
1992.07 |
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艺术设计学 |
研究生/博士 |
/ |
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2021年9月30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后,来校开具接收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43043。